2)第3024章 queen’s pleasure(三)_哈利波特之晨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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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项提出指控或质疑。

  在英国普通法中,“真相”不能作为诽谤指控的抗辩理由,诽谤罪成立需要证明存在“实际伤害”的情况下才可诉讼。

  即便是诽谤的作品,法院也不能限制其出版,出版方可以用补偿金的方式来补偿个人名誉时,法院更看重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价值,除非这涉及公共利益。而被告想要以合法行为进行辩护,并要求公正评论,也要证明事关公共利益,“真相”才可以作为抗辩理由。

  也就是说,即便丽塔基斯特写的文章不属实,法院也无法禁止她不写,更何况《预言家日报》在发行量上和《泰晤士日报》差那么多,法庭是不会去考虑这种被认为“危害很少”的请求的。

  那么倘若不去麻瓜法庭告,而去巫师法庭告呢?

  那原告也要证明因为丽塔基斯特的文章,让自己处于“被仇视、嘲弄或蔑视”的境地,一个麻瓜种在纯血主义者占主流的世界里,就算没有丽塔基斯特的文章也处于这种境地,如何证明自己所受伤害由丽塔基斯特的文章造成呢?

  既然无法证明,那么就不能告诽谤罪,而且名誉受损可以用赔偿金补偿,这通常是在庭外达成和解的。

  公共利益包括很多,其中包括公共秩序。理论上书面诽谤是要纳入刑法的,但刑事惩罚很少因书面诽谤而启动,反倒是某位球迷在比赛中的球场上发出低俗、有煽动性的叫骂,引起了球场骚乱是一种刑事犯罪,因其言论给治安带来了威胁。

  西弗勒斯·斯内普是因为阿不思邓布利多的保护而免受审讯的,他被认为是阿不思邓布利多的私人间谍。

  但阿不思邓布利多是威森加莫首席法师,却不是法官,更不是国王,谁给他的权力保护人的?

  还是他妄图和“老朋友”一样,成为魔法世界的“管理者”(ruler)?

  这样的话当然不会出现在报纸上,却被人口口相传,到处都传遍了。

  出现在报纸上的是关于他弟弟阿不福斯·邓布利多的消息,丽塔基斯特很知道掌握“分寸”,让人浮想联翩的同时又抓不到实质证据,显然她去国际巫师联合会后“笔力”精进了。

  至于检查总长下禁令,禁止报纸刊登关于前军情五处特工所写的书,当私人保密义务、保密的公共利益和公开消息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,考虑到《欧洲人权法案》第10条,法院不能禁止报纸报道,也不能判报社公布这些消息需要事先获得检查总长和法院的同意。

  限制泄密诉讼的提起,可以限制政府对机密的公布。瑞士“最后一个女巫案”中的报纸将一些卷宗公布了,为那位被诬告的女性洗刷了冤情。

  于是这一条法例,成了对不忠的安全服务人员披露机密情报的工具。

  绝密档案的刊登与否,由报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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