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34日_开局一把刀[种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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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小,分布在金黄色丸子的表面,显得非常诱人。

  这些材料基本都是剁碎的,在油锅了炸三分钟足够熟了。

  温迪将丸子捞出来装在漏网里沥油,继续处理挖出鱼卵的鱼。

  她把鱼身上的肉刮下来,再剁下鱼尾巴,蘸着剩下的面粉和蛋液,下油锅里炸,鱼身的肉切成可以入口的片,炸后外酥里嫩,非常鲜甜可口。又因为温迪特意只放了一种调料,盐,因此虽然这些都是油炸制品,却并不会使它们的味道过于重复腻味,反而油炸的部分酥脆可口,更能衬托出它包裹的内里食材的嫩和鲜。

  吃快餐的时候,温迪就曾经很喜欢一种下架食物,鳕鱼条,酥脆的外壳和雪白细嫩的鳕鱼肉达成了非常分明的互相衬托,每一口咬下去两种矛盾的口感在口中发生碰撞,却又能互相融合让食客只会更鲜明地感受到它的美味。

  至于剩下的鱼头和连接的鱼骨头则被温迪留下,用油炸了一下就扔在锅里,加大量的水和姜片一起炖,盖着盖子慢慢地炖,等吃完了鱼籽虾仁黄金碎和炸鱼条后,这锅汤也炖好了,加点盐搅拌均匀就能舀出来喝,一碗喝下去,既去油腻,又能给食客提供从里到外的舒心清扫,仿佛蒸腾了一场温泉浴,里里外外都无比暖和。

  喝两碗鱼汤,锅里还剩下不少,此时就可以放粉或者饭。一般来说,最好是放面,但磨面粉太麻烦了,暂时没法那么奢侈。最后温迪选择放红薯粉,红薯粉的口感最适合这种清淡的汤,如果是土豆粉,它不那么容易入味,反而可能跟这锅鲜甜的鱼汤格格不入。至于米饭,用它配汤也不错,但得重新煮,浪费时间,红薯粉就简单了,直接扔进锅里煮几分钟,稍微煮过头一点也无所谓,它不像面会坨,经得煮,越软越好吃。

  接下来还可以按照各人口味,再扔一把青菜,或加一勺辣椒酱。

  温迪选前者,黑毛选后者,各得其味。

  在她们吃红薯粉时,温迪把鱼头和鱼骨头装碗里,配一碗汤,端给阿黄。阿黄把汤唆了,再把鱼头叼出来,抱在身前慢慢地啃。这里的鱼骨头是取的中间那段大骨,没有鱼刺,阿黄不会被扎伤。它没人那么挑食,对鱼头里所有的肉来者不拒,它是不嫌弃腥味的,甚至越腥越好吃,一会儿工夫就把鱼头吃成了一个空架子。

  今天,由一顿美味的早餐开场。

  接下来温迪和黑毛去晒场收了黄豆,带回来装进石缸。这下,八个石缸都有主了。

  随后温迪开始和黑毛商讨要做石磨的事。

  “我不知道怎么做,听你的,你想好以后教我就行。”黑毛把主动权扔给她。

  “去海边看看吧。”温迪决定,先去选石头。

  这次也带着旱船去,因为偶尔也有需要用到石头的时候,但由于承重的问题,平时用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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